中国农业科学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了更好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工作沟通,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微信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信工作群的组建 院级微信工作群由院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包括“院领导政务工作群”“院所领导工作群”“院机关领导工作群”等。
“院领导政务工作群”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群工作人员包括院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秘书处处长、院主要领导秘书。
“院所领导工作群” 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群工作人员包括院办公室秘书处处长、院主要领导秘书、院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综合处长(办公室主任)。
“院机关领导工作群” 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群工作人员包括院办公室秘书处处长、院主要领导秘书、院机关各部门综合处长(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 进群规则
1.微信工作群只加规定的人员,群成员不得擅自拉人进群。人员工作有变动的,管理员要应及时做出调整。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第四条 使用要求
1.微信工作群只用于业务交流。与院所业务无关的话题不在本群交流。
2.交流信息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交流内容要务实、效率、正面。
3.优先交流工作汇报、部署事项,以提高沟通运行效率。
4.保持网络畅通,以防漏掉重要通知。
5.对于各单位在群内反映的问题,相关人员要及时予以回应。
第五条 微信工作群的纪律 微信工作群信息发布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做到“十个不”。
1.不得散布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不得发布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敏感信息。群内信息不得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3.不得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或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4.不得发布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信息。
5.不得从事商业推销活动。
6.不得发送、收受微信红包。
7.不得从事宗教、迷信活动。
8.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9.不得透露谈论他人隐私,或恶意攻击、谩骂他人。
10. 不得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第六条 监督管理 院办公室对微信工作群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执行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院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受委托履行群管理员职责。
1.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负责检查群成员,对不应加入人员从群里予以移出。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予以提醒、制止。
第七条 安全防范 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信息被窃取。
第八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的工作群,参照本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