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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工作的通知》(农办办〔2011〕42号)精神,为确保我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就做好今年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休假。根据中央统一安排,今年暑期休假时间安排在7月25日至8月9日。在此期间,无特殊情况,院内一般不安排会议活动。院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可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工作日每天至少要有一位班子成员在岗。工作已有安排的,休假时间可适当后延。
二、各单位(部门)要对休假活动做出周密安排。要严格职工年休假制度,加强对休假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尽量不去敏感地区休假,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措施,坚决维护我院的和谐稳定。要及时发现、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严密防范和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采取可靠安保措施,防止被盗、丢用或误用,确保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要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要强化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加大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力度,确保我院信息安全和网站正常运行。
四、严格值班制度,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各单位(部门)暑期值班表和领导班子成员暑期休假计划表请于7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院办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2109398 82103001(传真)

附件:1. 暑期值班表
   2. 领导班子成员暑期休假计划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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