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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农办(综合)〔2011〕42号)通知精神,现就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求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请各单位(部门)将放假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安排(姓名及联系方式)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院值班室备案。
院值班室电话:82109398 传真:82103001

附件: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回执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回执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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