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今年春节期间,从2月2日(除夕)0时到2月8日(正月初六)零时,北京119消防指挥中心共接报火警874起,和去年春节相比上升56.6%,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19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6倍。
春节期间我院京区大院共发生1次火灾事故和3次火情。其中:
一、2月3日13时20分,院新三斋平房区一处违章搭建的彩钢板简易房发生火灾,经消防队和院卫队的及时扑救,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有待海淀区消防部门进一步勘察确定。
二、2月2日12时左右,院东家属区高4东侧土肥小楼前草坪被烟花引燃,被及时扑灭。
三、2月2日12时左右,院东区高层1号楼第21层一居民家空调室外机被烟花引燃,被及时扑灭。
四、2月6日20时左右,院东区住宅高八、高九号楼前绿化带被烟花引燃,被及时扑灭。
另外还有几处垃圾箱被烟花引燃,均被及时扑灭,未造成损失。
院领导对我院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明确指示,现元宵节临近,为防止我院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现再次紧急要求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把各种可能发生的火险想在前面,各种防范措施做在前面,扎扎实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燃放烟花爆竹,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张贴警示标志,禁放烟花爆竹;在宣传栏和道路交通路口等显著部位张贴宣传标语,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再次明确我院京区大院的烟花爆竹禁放区:院办公楼、科研楼等办公区域、院新三斋平房区、所有高层建筑周边60米范围内区域。
五、如果天气干燥,各有关部门,要对我院重点地区、草坪等地喷水增湿,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火灾危险性。
六、各安全管理部门要增加巡查班次,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出现的火情。在院卫队安排备勤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安全。
七、加强应急值守管理,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