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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4-05-08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我院研究决定集中在6月份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养,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院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院安全生产委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我院重点活动安排
  (一)5月底,组织京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启动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由全国组委会组织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三) 6月初,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观看《2014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系列片》等警示教育片。重点进行实验室、菌毒种库等要害部位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实验室设备安全操作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
  (四)通过院网、闭路电视、院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我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五)“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响应的顺畅性、实用性及参练人员的知晓性和普及性,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防范和处置事故中的有效作用。
  (六)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检查安排
  6月份,院安委会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重点对实验室、菌毒种库等要害部位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安全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人防、物防、技防符合要求,同时对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和生产经营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闭路电视、院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从本单位工作特性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宣传教育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更加尽责;使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更加全面、更加提升。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做出贡献。
  请各单位于71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院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英杰  
  :010-82109398    :010-82103001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