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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简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农科院办公室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1-27 | 【 字体:    
【摘要】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与简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办〔2012〕4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简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办〔2013〕2号)以及《中国农科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遵照陈萌山书记“清理精简、提升水平、发挥作用”的要求,现就加强和规范我院简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简报数量
  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编发1种简报,对于长期开展的专项工作(如棉花所开展的“中国棉花生产景气”研究),确因需要可以编发专题简报。要尽量减少报送院领导的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
  二、努力提高简报质量
  简报内容要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表述准确、语言精炼,重点反映院所发展和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要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及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体现思想性、针对性和可读性,不报送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控制篇幅,每期总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
  三、切实规范简报报送范围和编印格式
  各单位的简报一律不直接报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领导,确需向上反映的工作内容,只能以《中国农业科学院简报》的形式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参考格式(见附件)编印简报,做到格式规范、量少质优。
  四、加强简报的审核管理
  各单位要规范简报审核程序。报送的简报,一般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审签。涉及涉农敏感内容和不宜公开的内容,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倡导节约办简报。要注重内容,简化形式,大力推行网络传输,降低简报的运行成本。
  《中国农业科学院简报》是我院唯一上报农业部的工作简报。对于各单位需要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简报》上报农业部领导的工作内容,按我院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报院办公室,经审核选用后统一编发。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院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编发的简报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推动我院简报质量不断提高。

  联 系 人:杨丁庆 沈银书
  联系电话:82109491 82109380

   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简报参考格式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