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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农科院办公室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1-27 | 【 字体:    
【摘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与地方政府的科技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科技资源和自然资源等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4月27日,我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京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我院翟虎渠院长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讲话。
  科技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内蒙古在食物安全、农牧业产业化、农产品及畜产品竞争力、农牧民增收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双方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跨地区、跨学科的协作攻关研究,联合向国家申请农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针对内蒙古草原面积大、退化沙化严重、雪灾、虫灾、鼠害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中国农科院将与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共同开展草原生产力、生态安全及灾害预警系统应用研究;中国农科院将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尤其是草原畜牧业方面的优先在内蒙古地区示范、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对接;中国农科院还将利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农作物改良中心等科研基地和技术平台,为内蒙古自治区所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提供开放课题及客座研究条件;此外,双方还将在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与培训、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与交流方面加强合作。
  双方表示要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建设以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为依托的“中国农业科技内蒙及长城沿线创新中心”,使其成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开展区域内重大农业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工作。
  翟虎渠院长在签字仪式上讲话说,中国农科院作为农业科研的国家队,理应为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多做贡献。在过去的多年中,中国农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内蒙古农牧科学院进行了长期、广泛的科技合作,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在21世纪农业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与内蒙古农业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研究解决自治区农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和关键问题,为农牧民增收服务,是我院义不容辞的责任。翟院长表示,我院将全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农牧业科学院,积极参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内蒙古自治区和长城沿线地区的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在讲话说,内蒙古自治区的农牧业发展得到了中国农科院多年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内蒙的中国农科院草原所解决了许多自治区农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深受农牧民的欢迎。希望中国农科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内蒙古的农牧业发展,特别是希望得到中国农科院的支持和指导,使内蒙古进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共建内蒙古长城沿线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内蒙古的区域优势,以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
  我院副院长雷茂良、院党组成员司洪文以及院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的有关领导也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