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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我院举行

文章来源:中国农科院办公室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1-27 | 【 字体:    
【摘要】

  3月1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我院举行。我院院长翟虎渠、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先后在签字仪式上讲话,并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翟虎渠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为国家综合农业科研机构,自建院以来,在服务“三农”、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过去近50年中,我院不仅组织全国农业科研力量协作完成了杂交水稻这样举世闻名的重大科技成果,同时也独创性地开展了马传贫、禽流感、口蹄疫疫苗,转基因抗虫棉和双低油菜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农业科研工作并取得了重大成果,为促进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农科院与湖北省政府及湖北省农业科研及教学单位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加强湖北省和中国农科院的农业科技合作,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双方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湖北乃至广大长江流域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关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翟虎渠院长说,200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抓紧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按照我院设想,我们希望用五到十年时间,逐步在全国各大农业生态区域,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并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发展布局,依托优势农产品产业带,设立农业科技试验站,最终构建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试验站为核心内涵,建立布局结构合理、区域分工明确、优势资源互补、科研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新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刘友凡副省长在讲话中说,湖北省地处长江流域的重要区段,作为华中地区的重要粮食产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湖北省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民收入迅速提升,油菜、棉花、水稻生产都居于国内前列。按照科技兴农的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功能完备的农业科研服务体系,形成服务型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地区优势和特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不但是积极发挥华中地区农业区位优势的需要,也是切实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要求。积极推进湖北省政府与中国农科院科技合作,建立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一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不仅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要求,而且对于湖北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合作协议”,针对湖北省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竞争力及农民增收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双方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技术对策和项目建议,开展跨地区、跨学科的协作攻关研究。根据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农科院将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优先在湖北省示范、推广应用。
  中国农科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共同努力推动建立“中国农业科技华中创新中心”,使其成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中国农科院利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农作物改良中心等科研基地和技术平台,为湖北省科研院所提供开放的课题及客座研究条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围绕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对双方商定的研究推广项目,向中国农科院提供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基地与场所;并加大对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农科院在湖北的研究所的支持力度,对中国农科院在湖北省创办、合办、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我院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副院长雷茂良、刘旭,以及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湖北省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传奇、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李涛、省农业厅总农艺师徐能海、省农科院院长冯祖强、省农科院党委书记戴贵洲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等。